在讨论因公出差后于下班途中遭受伤害是否满足新劳动法中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赔偿的规定之前,我们需要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然而,对于因公出差后于下班途中遭受伤害的情况,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出差期间的工作活动应当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延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职工在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这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如果职工在出差结束后,于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则需要考虑伤害是否发生在“上下班途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一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应当理解为从职工的居住地到工作地点的合理路线。
结合以上分析,如果职工在因公出差后,于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并且伤害是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造成的,那么这种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赔偿。
案例分析: 假设一名销售人员因公出差到外地参加一个商业会议。会议结束后,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居住地,在途中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他负次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他是在出差结束后受伤的,但由于他在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且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他的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他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赔偿。
总结: 因公出差后于下班途中遭受伤害的情况是否满足新劳动法中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赔偿的规定,取决于伤害是否发生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以及伤害是否是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造成的。如果满足这些条件,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在实际操作中,职工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包括出差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支持其工伤认定和赔偿的申请。
在讨论因公出差后于下班途中遭受伤害是否满足新劳动法中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赔偿的规定之前,我们需要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