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劳动者在下班期间遭遇意外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类情形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能否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新劳动法的实施,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工伤认定并非自动完成,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机构认定。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实际案例,探讨新劳动法下下班期间工伤赔偿的工伤认定机构该如何选择。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下班途中受到的伤害要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劳动者所行走的路线应当是从工作地点到居住地点之间的合理路径。 2.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劳动者受到的伤害必须是由交通事故引起,并且劳动者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 3. 合法的交通工具:劳动者使用的交通工具应当是合法的,例如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具体步骤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选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参保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例如,用人单位在北京市参保,则应向北京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李某是某公司员工,某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腿部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于是,李某自行向用人单位参保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最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李某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李某获得了相应的工伤赔偿。
王某是某工厂工人,某日下班后在回家途中被不明身份人员殴打致伤。王某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认为王某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范围,拒绝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王某遂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了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然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后认为,王某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不属于工伤范围,最终未予认定工伤。
选择正确的工伤认定机构是工伤认定成功的关键步骤之一。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应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参保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和相关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劳动者应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新劳动法下,下班期间的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
新劳动法下下班期间工伤赔偿的工伤认定机构选择一、引言在现代社会,劳动者在下班期间遭遇意外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类情形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能否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